未满18周岁身故:给付累计已交保险费与现金价值中的较大者。
已满18周岁身故:
交费期间届满前身故:给付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系数与现金价值中的较大者。
交费期间届满后身故:给付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系数、有效保险金额与现金价值中的最大值。
给付系数:18-40周岁:160%;41-60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