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人寿阳光保(定期版)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28天~65岁
保障期间:至60岁/65岁/70岁/75岁
缴费期间:5/10/15/20年,至60岁
等待期:180天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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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险金 |
保障内容:若被保险人经认可的医院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约定的重大疾病,按照100%基本保额、累计已交保费、现金价值中的最大值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疾病种类:120种;
给付次数:1次。 |
中症疾病保险金 |
保障内容:若被保险人在确诊初次发生约定的重大疾病前,经认可的医院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约定的中症疾病,按照50%基本保额给付中症疾病保险金; 疾病种类:30种;
给付次数:最多3次,每种中症疾病最多给付一次。 |
轻症疾病保险金 |
保障内容:若被保险人在确诊初次发生约定的重大疾病前,经认可的医院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约定的轻症疾病,按照25%基本保额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 疾病种类:30种;
给付次数:最多6次,每种轻症疾病最多给付一次。 |
身故保险金 |
方案一:18岁前赔现金价值和已交保费中的最大者,18岁后赔基本保额、现金价值、已交保费中的最大者;
方案二:赔付已交保费和现金价值中的最大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