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人寿真心守护E款两全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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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范围
出生满28日至55周岁
投保年龄
30年
投保年限
属于人寿保障产品,提供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水陆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高速铁路列车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航空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其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满期保险金。
产品描述

阳光人寿真心守护E款两全保险产品描述:

1、高杠杆比:在特定交通意外情况下,能获得高额赔付,提高保障效率。

2、生存返还:保障同时兼备储蓄特性,满期可领取全部已交保费。

3、增值服务:保单贷款功能增加资金流动性。

4、投保灵活:该产品接受28天至55周岁人群投保,提供了30年的保险期间选项,以及10年、15年、20年多种交费期限,适合不同经济规划需求。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人因意外身故或全残的,按基本保额的2倍给付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水陆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人乘坐水陆公共交通工具,因意外导致身故或全残的,按基本保额的10倍给付水陆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高速铁路列车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人乘坐高速铁路列车交通工具,因意外导致身故或全残的,按基本保额的20倍给付高速铁路列车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航空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人乘坐民航班机,因意外导致身故或全残的,按基本保额的20倍给付高航空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其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人因以上情形之外的原因身故或全残的,按所交保费乘以给付系数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被保人身故或全残年龄给付系数:未满18周岁100%,18-40周岁160%,41-60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120%。

满期保险金

被保人满期仍生存,按所交保费给付满期保险金。

投保须知

阳光人寿真心守护E款两全保险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出生满28日至55周岁

保险期间:30年

交费期限:10年交、15年交、20年交

交费方式:年交、月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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