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人寿臻悦倍致终身寿险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出生满28日至75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交费方式:趸交、3年、5年、6年、10年交
有效保额递增比例:2.5%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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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1.身故或全残时的到达年龄未满18周岁的,保险公司按照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已交保险费、现金价值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2.身故或全残时的到达年龄已满18周岁: (1)若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的交费期间届满前身故或全残,则保险公司按照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系数、现金价值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2)若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的交费期间届满后身故或全残,则保险公司按照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系数、有效保险金额、现金价值三者的最大值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给付系数: 已满18周岁(含)但未满41周岁:160% 已满41周岁(含)但未满61周岁:140% 已满61周岁(含):120% |
阳光人寿臻悦倍致终身寿险产品描述:
1、有效保额 逐年递增
阳光人寿臻悦倍致终身寿险从第二个保单年度起,各保单年度的有效保险金额等于上一保单年度有效保险金额×(1+2.5%),保单利益在合同载明。
2、终身保障 定向传承
一张保单,一生呵护,为您提供终身保障,并可指定身故受益人,实现资产有效传承,让爱与责任穿越时空。
3、功能丰富 灵活规划
阳光人寿臻悦倍致终身寿险对于符合保险合同约定条件的,可申请保单贷款、减额交清、减保等功能,从容应对资金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