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人寿融客保B款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个人
投保范围
0-60周岁
投保年龄
终身
投保年限
属于终身重疾险,提供轻症保险金、中症保险金、重疾保险金、保费豁免、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责任。
产品描述

阳光融客保B款特点:

1、轻症保障力度强:

阳光融客保B款终身重疾险的条款设计很合理,轻症易发高发,多保几次很实用,阳光融客保B款的轻症累计可赔6次,突破银保监会最高限制,每次都是按25%保额理赔,6次累计赔150%保额。

2、疾病+寿险双守护:

很多重疾险都是只赔身故保险金,不含全残理赔。

但是阳光融客保B款终身重疾险不仅身故可赔,而且还有提供全残责任,很多全残带给家里的影响更深远,所以有包含全残的重疾险更优秀。

想象一下,如果一个人没死,只是残疾了,不仅收入少了一份,而且情形严重的还得有一个人专门照护,少了2份收入,每天家里还要日常开支,一份全残理赔金,既可以做收入损失补偿,也可以作为康复费用,大大减轻家庭生活压力。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轻症疾病保险金

含30种,可赔6次。

①合同生效不满180天就确诊的,赔已交保费,保证不亏本;

②合同生效已满180天后确诊的,每次理赔25%基本保额,保险期间可赔6次。

中症疾病保险金

含30种,可赔2次。

①合同生效不满180天就确诊的,赔已交保费,保证不亏本;

②合同生效已满180天后确诊的,每次理赔50%基本保额,保险期间可赔2次。

重大疾病保险金

含120种,可赔1次。

①合同生效不满180天就确诊的,赔已交保费;

②合同生效已满180天后确诊的,赔100%基本保额、现金价值、已交保费的较大者。

豁免保险费

被保人因意外或合同生效满90天等待期后因疾病,首次确诊合同约定的轻症、中症时,即可免交剩余未交保费,且合同继续有效。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人身故或全残,按照如下方式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赔完合同终止:

(1)若被保人身故或全残时未满18周岁,按100%已交保费理赔;

(2)若被保人身故或全残时已满18周岁,按三者较大者理赔①100%基本保额;②100%已交保费;③出险时的现金价值。

投保须知

阳光融客保B款投保条件:

承保年龄:0-60周岁

保障期限:终身

缴费期限:可选10、15、20、30年交

等待期:180天,意外无等待期。

免费获取 3份保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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