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人寿阳光鑫年金保险(分红型)特点:
1、保单红利
在合同有效期间内,保险公司每年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您有权参与保险公司分红保险业务可分配盈余的分配。
2、保单贷款
贷款金额不超过合同当时现金价值的80%扣除合同未偿还的保单贷款本金及利息后的余额。每次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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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保险金 |
合同生效满5年后,至保险期间满,被保险人在此期间内生存,保险公司每个保单年度按照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一次生存年金。 |
满期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于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保险公司按照保险期间届满时本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满期保险金。 |
身故保险金 |
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按照累计已缴纳保费、现金价值,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
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险期间:至100周岁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更多详情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