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泰好妈妈A款疾病保险
女性
投保范围
18-50周岁
投保年龄
1年
投保年限
属于健康保障产品,为女性提供妊娠期综合并发症、分娩身故保障(基本保障),还有新生儿先天性疾病保障(可选保障)
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本合同的保险责任分为基本部分和可选部分,您可以单独投保基本部分,也可以在投保基本部分的基础上投保可选部分,但不能单独投保可选部分。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基本部分


妊娠期综合并发症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被专科医生初次确诊本合同所列的妊娠期综合并发症疾病(不论一种或多种),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妊娠期综合并发症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分娩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自然分娩或剖宫产手术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被保险人在分娩过程中或分娩后七日内身故的,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分娩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可选部分


新生儿先天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初次分娩新生儿,该新生儿在被分娩之日起三十日后仍生存且于被分娩之日起一年内被专科医生初次确诊本合同所列的新生儿先天性疾病(不论一种或多种),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新生儿先天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无论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分娩新生儿人数多少,我们对符合上述条件的每位罹患新生儿先天性疾病的新生儿均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新生儿先天性疾病保险金。
对于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外分娩的新生儿,我们不承担新生儿先天性疾病保险金责任。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妊娠期综合并发症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被专科医生初次确诊合同所列的妊娠期综合并发症疾病(不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妊娠期综合并发症保险金,合同终止。
分娩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自然分娩或剖宫产手术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被保险人在分娩过程中或分娩后七日内身故的,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分娩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新生儿先天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初次分娩新生儿,该新生儿在被分娩之日起三十日后仍生存且于被分娩之日起一年内被专科医生初次确诊合同所列的新生儿先天性疾病(不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新生儿先天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无论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分娩新生儿人数多少,保险公司对符合上述条件的每位罹患新生儿先天性疾病的新生儿均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新生儿先天性疾病保险金。 对于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外分娩的新生儿,保险公司不承担新生儿先天性疾病保险金责任。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分娩身故、初次确诊本合同所列的妊娠期综合并发症疾病、被保险人分娩之新生儿初次确诊本合同所列的新生儿先天性疾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故意自伤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2)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3)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被保险人患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6)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7)通过人工授精、试管授精、配子输卵管内移植或受精卵输卵管植入怀孕。


发生上述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分娩身故、初次确诊本合同所列的妊娠期综合并发症疾病、被保险人分娩之新生儿初次确诊本合同所列的新生儿先天性疾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未满期净保险费。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18-50周岁

 

保险期间: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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