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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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一)在年满十八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不含)前身故的,保险公司按以下二项金额的较高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2)身故时合同应交保险费总额。 (二)在年满十八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含)后,且在合同交费期满日(不含)前身故的,保险公司按以下二项金额的较高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2)身故时合同应交保险费总额的一定比例(该比例按下表《应交保险费总额比例表》确定)。 (三)在年满十八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含)后,且在合同交费期满日(含)后身故的,保险公司按以下三项金额的较高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身故时合同当年度保险金额; (2)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3)身故时合同应交保险费总额的一定比例(该比例按下表《应交保险费总额比例表》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