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特点
一、六大保障 满溢无限
本款产品为两全分红型保险,包含六大保障:生存保险金、特别生存保险金、祝寿保险金、疾病身故保险金、一般意外身故保险金,交通意外特别身故保险金。两全保障满溢,包您满意无限。
二、持续见利 十年增利
被保险人在每年的保单周年日生存的,我们按合同保险金额的8%给付生存保险金,可丰沛补贴您的日常生活,生存利益每年相伴。
被保险人在每满十年的保单周年日生存的,我们还按合同保险金额的20%给付特别生存保险金,额外满溢十年相随。
三、生存累积 轻松增值
您只须将可领的生存保险金留存于信泰,便可以实现生存保险金累积生息。该项服务具有复利增值、领取灵活、自动享有等特点,方便您资金运转,轻松增值。
四、高寿高返 满意一生
被保险人在年满8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生存的,我们按合同保险金额的120%给付祝寿保险金。高额祝寿金恭祝寿比南山,提升晚年生活品质。
五、交通意外 双倍关爱
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至年满61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期间,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合法商业运营的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我们按合同累计年交保险费的200%给付交通意外特别身故保险金,双倍关爱呵护生命。
六、年年红利 抵御通涨
本产品集保障与投资于一体,在您享有六大保障的同时,每年还可享受分红,分享信泰人寿专业经营的成果。您可选择三种方式灵活实现红利:累积生息、现金领取或抵交保险费。
保险责任
保障项目 | 说明 |
---|---|
疾病身故保险金 |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一百八十日内(含 第一百八十日)因疾病身故的,我们按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给付疾病身故保 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一百八十日后因疾 病身故的,我们按本合同累计年交保险费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 止。 |
意外身故保险金 |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 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 百八十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我们按本合同累计年交保险费给付一 般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交通意外特别身故保险金 | 自被保险人年满十八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起,若被保险人在年满六十一周岁的保 单周年日前以乘客身份乘坐合法商业运营的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 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百八十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 导致身故,我们按本合同累计年交保险费的 200%给付交通意外特别身故保险 金,我们不再给付一般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生存保险金 | 被保险人在每年的保单周年日生存的,我们按本合同保险金额的 8%给付生存保 险金。 |
特别生存保险金 | 被保险人在每满十年的保单周年日生存的,我们按本合同保险金额的 20%给付 特别生存保险金。 |
祝寿保险金 | 被保险人在年满八十八周岁的保单周年日生存的,我们按本合同保险金额的 120%给付祝寿保险金。 |
李先生,30岁 ,已婚,儿子刚满月,想给宝宝准备一份基金,体现父母的一份爱心。
生存保险金:每年领取 8,000 元(不领取可按日复利累计)
特别生存保险金:每十年额外领取20,000元(不领取可按日复利累计)
祝寿保险金:被保险人年满8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可领取12万元
疾病或一般意外身故保障:可获得保障57,690元~576,900元 (返还已交保费)
交通意外特别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至年满61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期间,乘坐合法商业运营的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可获得保障 1,153,800元(返还2倍已交保费)
保单红利:保险期间内,每年可参加红利分配;如果将生存保险金、特别生存保险金及祝寿保险金保留在信泰,可享受日复利计息
注:演示利益纯粹是描述性的,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分红是非保证的。实际分红情况以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的经营状况为准。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日或者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7)被保险人未遵守客运管理部门的规章制度,攀爬、跳越交通工具;
(8)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9)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合同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现金价值。
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至55周岁
缴费方式:趸交或年交(三年、五年、十年、十五年、二十年)
保险期间:终身
保什么 | 保多少 |
疾病身故 | 已交保费 |
一般意外身故 | 已交保费 |
交通意外特别身故 |
已交保费×200% (含18周岁至61周岁前可领取) |
生存金 |
保险金额×8% (每年领取一次) |
特别生存金 |
保险金额×20% (每10年领取一次) |
祝寿金 |
保险金额×120% (88周岁时领取一次) |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参加高风险运动等;未遵守客运管理部门的规章制度,攀爬、跳越交通工具;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李先生,30岁 ,已婚,儿子刚满月,想给宝宝准备一份基金,体现父母的一份爱心。投保了信泰爱满溢两全保险(分红型),10年交费,年交57690元,保险金额10万元,保障至终身。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