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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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内容 |
1.养老年金 (1)自合同首个养老年金领取日起,若养老年金领取方式为年领,且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生存的,保险公司按以下二项金额中的较小者给付养老年金: ①基本保险金额与已经过完整保单年度数的乘积; ②基本保险金额与交费年度数的乘积。 (2)自合同首个养老年金领取日起,若养老年金领取方式为月领,且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月日零时生存的,保险公司按以下二项金额中的较小者给付养老年金: ①基本保险金额的8.5%与已经过完整保单年度数的乘积; ②基本保险金额的8.5%与交费年度数的乘积。 2.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累计已交保险费或现金价值二项金额的较高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