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泰如意人生无忧(荣享版)重大疾病保险属于健康保障产品,提供轻症、中症、重疾和可选责任身故或全残保险金、重中轻疾病额外保险金等等保障。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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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险金 |
120种重大疾病,不分组,累计最多2次赔付,间隔期1年,满足约定条件,首次/第二次保障金额分别为100%/125%基本保险金额。每种疾病保障以一次为限。 |
中症疾病保险金 |
25种中症疾病,不分组,累计最多2次赔付,满足约定条件,每次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的60%赔付。每种疾病保障以一次为限。 |
轻症疾病保险金 |
50种轻症疾病,不分组,累计最多4次赔付,满足约定条件,每次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每种疾病保障以一次为限。 |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方案一:满足约定条件,给付主险重疾累计已交保险费的100%。 方案二:满足约定条件,年满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不含)给付主险重疾累计已交保险费的100%;年满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后(含)给付基本保险金额的100%。 |
重、中、轻症疾病额外保险金(可选) |
首次重大疾病额外保险:在6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不含)初次确诊重疾,满足约定条件,额外给付100%基本保险金额,给付 次数以一次为限。 中症疾病额外保险金:在6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不含)初次确诊中症,满足约定条件,额外给付60%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次数以一次为限。
轻症疾病额外保险金:在6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不含)初次确诊轻症,满足约定条件,额外给付30%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次数以一次为限。 |
特定重大疾病扩展保险金(可选责任) |
第二次重度恶性肿瘤保险金:第二次确诊“恶性肿瘤-重度”,满足约定条件,间隔期3年,不论新发、持续、复发、转移 或扩散,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的 125%给付第二次重度恶性肿瘤保险金。 第三次重度恶性肿瘤保险金:第三次确诊“恶性肿瘤-重度”,满足约定条件,间隔期3年,不论新发、持续、复发、转移 或扩散,按照基本保险金额150%给付第三次重度恶性肿瘤保险金。 第二次重度心脑疾病保险金:第二次确诊“较重急性心肌梗死”或“严重脑中风后遗症”,满足约定条件,间隔期3年,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的125%给付第二次重度心脑疾病保险金。
第三次重度心脑疾病保险金:第三次确诊“较重急性心肌梗死”或“严重脑中风后遗症”,满足约定条件,间隔期3年,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的150%给付第三次重度心脑疾病保险金。 |
投保年龄:出生满28日至60周岁
交费期间: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5年、10年、15年、20年、30年
等待期:90日(因意外伤害而引发的保险责任,无等待期)
保险期间: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