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泰如意尊(创赢版)终身寿险:
1、有效保额年年增长
自第二个保单年度起,有效保险金额按3%逐年递增直至终身,确定增额长久保障。
2、现金价值稳健提升
保单现金价值持续稳健增长,并在保险合同中清晰载明,安享长期确定增长。
3、多重关爱守护终身
保险期间为终身,覆盖一般身故或全残、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或全残三重保障,防范风险护佑家庭。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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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在到达年龄为17周岁及以前身故或全残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以下二项金额的较高者给付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 若被保险人在到达年龄为18周岁及以后、且在合同交费期满日(不含)前身故或全残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以下二项金额的较高者给付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乘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确定的对应比例。 若被保险人在到达年龄为18周岁及以后、且在合同交费期满日(含)后身故或 全残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以下三项金额的较高者给付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当年度有效保险金额;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3)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乘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确定的对应比例。 |
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被保险人在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班机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或全残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除按约定给付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之外,还将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但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累计给付的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
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被保险人因合同所列明的重大自然灾害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或全残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除按约定给付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之外,还将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但保险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累计给付的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
投保年龄:出生满28天-80周岁
保障期间:终身
缴费期间:趸交、3/5/10/15/20年交
有效保险金额: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