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泰如意泰然意外伤害保险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出生满28日至70周岁
保险期间:1年
交费方式:趸交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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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残保险金 |
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按照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乘以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满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且最终伤残程度不能确定的,按事故发生之日起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
意外身故保险金 |
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的,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扣除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
(可选)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伤残额外保险金 |
在给付上述意外伤残保险金后,还将额外按意外伤残保险金金额的 100%给付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伤残额外保险金。 |
(可选)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额外保险金 |
在给付上述意外身故保险金后,还将额外按意外身故保险金金额的 100%给付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额外保险金。 |
信泰如意泰然意外伤害保险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伤残或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殴斗、醉酒,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
(4)被保险人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5)被保险人 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更多详情见条款。
信泰如意泰然意外伤害保险产品描述:
可选责任有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或伤残,可额外获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