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医疗费用支出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生效前的既往病症,但在投保单上告知并经保险公司同意承保的,不在此限;
2、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3、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4、被保险人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5、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被谋杀;
6、更多详情见条款。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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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保险金 |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接受住院治疗的,对其住院期间支出的医疗必需且合理的住院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在扣除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按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 |
特殊门诊医疗保险金 |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接受合同约定特殊门诊治疗的,对其支出的医疗必需且合理的合同约定特殊门诊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在扣除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按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特殊门诊医疗保险金: (1)门诊肾透析费; (2)门诊恶性肿瘤治疗费,包括化学疗法、放射疗法、肿瘤免疫疗法、肿瘤内分泌疗法、肿瘤靶向疗法治疗费;
(3)器官移植后的门诊抗排异治疗费。 |
门诊手术医疗保险金 |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接受门诊手术治疗的,对其支出的医疗必需且合理的门诊手术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在扣除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按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门诊手术医疗保险金。 |
住院前后门诊急诊医疗保险金 |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接受住院治疗的,对其因与该次住院相同的原因在该次住院前(含住院当日)七日(含)和出院后(含出院当日)三十日(含)内支出的医疗必需且合理的门诊急诊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在扣除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按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住院前后门诊急诊医疗保险金。 |
重大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 |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内被专科医生初次确诊保险合同所约定的重大疾病,并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接受住院治疗的,对其住院期间支出的医疗必需且合理的重大疾病住院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重大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 |
重大疾病特殊门诊医疗保险金 |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内被专科医生初次确诊保险合同所约定的重大疾病,并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接受合同约定特殊门诊治疗的,对其支出的医疗必需且合理的合同约定重大疾病特殊门诊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重大疾病特殊门诊医疗保险金: (1)门诊肾透析费; (2)门诊恶性肿瘤治疗费,包括化学疗法、放射疗法、肿瘤免疫疗法、肿瘤内分泌疗法、肿瘤靶向疗法治疗费;
(3)器官移植后的门诊抗排异治疗费。 |
重大疾病门诊手术医疗保险金 |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内被专科医生初次确诊保险合同所约定的重大疾病,并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接受门诊手术治疗的,对其支出的医疗必需且合理的重大疾病门诊手术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重大疾病门诊手术医疗保险金。 |
重大疾病住院前后门诊急诊医疗保险金 |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内被专科医生初次确诊保险合同所约定的重大疾病,并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接受住院治疗的,对于其因与该次住院相同的原因在该次住院前(含住院当日)七日(含)和出院后(含出院当日)三十日(含)内支出的医疗必需且合理的重大疾病门诊急诊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重大疾病住院前后门诊急诊医疗保险金。 |
投保年龄:0-65周岁
保险期间: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