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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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残疾/身故保险金 | 意外伤残保险金=保险金额*伤残程度等级相对应的给付比例;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按合同保额给付 |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 未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已参加但未从其中获得补偿的,每次意外伤害免赔额200元,赔付比例为80%;已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且已从中获得赔偿或补偿,每次意外伤害免赔额100元,赔付比例为90%。 |
住院医疗保险金 | 未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已参加但未从其中获得补偿的,每次意外伤害免赔额100元,给付比例为:0-1000元,给付50%;1000-10000元,给付60%;10000-30000元,给付70%;30000元以上给付80%。已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且已从中获得赔偿或补偿,每次意外伤害免赔额100元,赔付比例为80%.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按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 |
身故/全残保险金 | 因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按合同保额给付保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