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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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险金 | 在保险期间内发生意外事故或疾病在公司认可医院门急诊治疗,对于每次住院实际发生并支付的符合当地医保范围的医疗必须且合理费用,承担责任: 扣除当地公费医疗、基本医疗保险和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的部分后,对于超出100元的部分,按照70%的比例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险保险金,且不超过条款所列的每次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险金限额 |
被保险人因酒驾、无证驾驶、慢性病和特定门诊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患遗传性疾病、流产、分娩、心理治疗、疗养、康复治疗、精神和行为障碍、感染艾滋病病毒、牙齿治疗、在港澳台以及境外治疗、因主险合同责任免除条款所列情形产生的医疗费用、参加高风险运动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保什么 | 保多少 |
门急诊医疗费用 | (实际支付合理费用-公费和基本医疗已报销部分-其他渠道已报销部分-100)×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