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其身故时的保单账户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年金
本合同生效满三年后,年金受益人可选择向本公司申请年金。如年金受益人申请年金的,自年金受益人提出申请后的首个保单生效对应日起,被保险人在每一保单生效对应日零时生存,本公司按当时保单账户价值的 10%给付年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本公司一次性给付当时的保单账户价值余额,本合同终止。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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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若身故,我们按其身故时的保单账户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
年金 | 合同生效满三年后,可选择向我们申请年金。如申请年金的,自年金提出申请后的首个保单生效对应日起,在每一保单生效对应日零时生存,我们按当时保单账户价值的 10%给付年金。 |
投保范围
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的投保人、被保险人与主险合同相同。
保险费的交纳
除另有约定外,按主险合同约定自动转入的生存类保险金为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
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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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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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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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时保单账户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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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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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保单账户价值
(保单满3年后可申请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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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产品无免责部分内容,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