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专注养老——让长寿体现价值
领取灵活——让晚年自由规划
利益增长——让生活保持品质
保险责任
养老年金:
被保险人自合同约定的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起,在每个养老年金领取日生存,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领取方式、领取频率给付养老年金。其金额为:
1.平准型
(1)按年领取的,年领金额=(基本保险金额+累积红利保险金额)×10%;
(2)按月领取的,月领金额=(基本保险金额+累积红利保险金额)×10%×月领折算系数。
2.递增型
(1)按年领取的,年领金额=(基本保险金额+累积红利保险金额)×10%×(1+自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开始经过的整保单年度数×5%);
(2)按月领取的,月领金额=(基本保险金额+累积红利保险金额)×10%×(1+自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开始经过的整保单年度数×5%)×月领折算系数。
上述月领折算系数的数值为0.085。
身故保险金:
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前身故的,公司按以下二者之较大者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二者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
2.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后身故的,公司按以下二者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扣除被保险人累计领取的养老年金(不含红利部分)后的余额;
2.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保障项目 | 说明 |
---|---|
养老年金 | 若自合同约定的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起,在每个养老年金领取日生存,我们按照合同约定的领取方式、领取频率给付养老年金。 |
身故保险金 | 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前身故的,我们按以下二者之较大者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二者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1.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2.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后身故的,我们按以下二者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扣除累计领取的养老年金后的余额;2.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
金先生,40岁,有稳定收入,有基本养老、医疗保障,他为自己购买了“锦绣一生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他选择从60周岁开始领取养老年金(平准型)。
基本保额 |
交费期间 |
保险期间 |
年交保费 |
开始领取年龄 |
领取方式 |
领取频率 |
||||||||||||||
10万元 |
10年 |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70周岁
开始领取年龄:男性为60、65、70周岁;女性为55、60、65、70周岁
领取频率:年领、月领
领取方式:平准型、递增型。
保险期间:被保险人终身 交费方式:一次交清、3年、5年、10年、20年交 责任免除
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前,被保险人因下列1—6项情形之一身故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6.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7.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因上述第2-6项情形或在第7项期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谁能保
0-70周岁
保哪些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自伤、两年内自杀、犯罪、吸食毒品、酒驾、违法乱纪等行为;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锦绣一生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
多少钱
金先生,40岁,有稳定收入,有基本养老、医疗保障,他为自己购买了“锦绣一生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他选择从60周岁开始领取养老年金(平准型),基本保额10万元,10年交费,年交15100元,保障至终身。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同类产品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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