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因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本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其金额为该被保险人对应的实际交纳的保险费,本公司对该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后(按照本公司相关规定续保的,自续保合同生效之日起)因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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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若于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因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其金额为对应的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于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后(按照相关规定续保的,自续保合 同生效之日起)因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 险金或全残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
被保险人因主险合同责任免除条款所列情形之一身故或身体全残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将向投保人退还该被保险人对应的现金价值。
本产品免责部分内容与主险合同相同,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
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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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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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或全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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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额 (保单生效30天内疾病导致的,领取已交保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