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祥瑞一生终身保障计划
个人
投保范围
0-65周岁
投保年龄
终身
投保年限
35种重大疾病保障,癌症特别关爱金,呵护健康;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障,捍卫尊严;投保人意外豁免保费,投保无忧。
产品描述

 

新华祥瑞一生终身保障计划产品特色


祥云送福 健康长寿

瑞气盈门 养老无忧

一诺千金 终身守护

生生不息 代代相传

 

 

保单利益


主险保险责任:


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


投保一年内因疾病:18周岁前,实际交纳的主险保费;18岁后,基本保额×10%+实际交纳的主险保费。

 


因意外或投保一年后因疾病:18周岁前,实际交纳的主险保费+累积红利保额现价;18周岁后,基本保额+累积红利保额。


保费豁免: 投保人于18-60周岁间因意外身故或全残豁免保费。


养老年金转换: 保单满10年且被保险人满60岁,保单现金价值可部分或全部转换为养老年金。

 

 

附加险保险责任:


基本保险责任:


重疾保险金:

 


投保一年内因非意外导致重疾,实际交纳的附加险保险费的1.1倍,附加险终止,主险继续有效;


因意外导致重疾或投保一年后患重疾,按主险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主附险同时终止;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18周岁前返还附加险保费。


保费豁免: 投保人意外身故或全残豁免附加险保费。

 

可选责任:


癌症特别关爱金:投保一年后,患癌症的,在给付重疾保险金的基础上,额外给付基本保额的50%作为癌症特别关爱金。

 

 

风险提示

 

祥瑞一生终身寿险(分红型)为分红保险,其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本产品采用增额红利方式进行分红。年度分红以增加保险金额的方式进行分配。终了红利在合同生效一年后,因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发生责任免除事项、转换条款、养老年金转换、合同效力中止期满未达成复效协议等情形导致的合同终止时给付。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孩子18周岁前我们返还附加险保费。
重大疾病保险金 投保一年内因非意外导致重疾,我们按实际交纳的附加险保险费的1.1倍给付重疾保险金,附加险终止。因意外导致重疾或投保一年后患重疾,按主险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合同终止。
癌症特别关爱金 投保一年后,若患癌症的,我们在给付重疾保险金的基础上,额外给付基本保额的50%作为癌症特别关爱金。
豁免保费 投保人意外身故或全残豁免附加险保费。
保险案例

王六郎,30岁,是家庭的经济支柱,年收入约6万元。近期他感觉生活成本、医药费涨幅过大,出于责任感,他想通过购买保险分散未来的风险,维护 家人的生活品质。根据他的需求及交费能力,新华保险最新问世的祥瑞一生终身保障计划(含可选责任)最为适合。该计划交费低、保障高;分期投入即可获取丰富 保障;生命、重疾、养老保障长及一生,终身可享受保额分红;既涵盖35种重疾,又有癌症关爱,一经确诊,即可立即全额给付。

 

产品基本保额保险期间交费期间年交保费

 

祥瑞一生终身寿险(分红型)10万元终身20年3050元

 

附加祥瑞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10万元终身20年1460元

 

共计4510元(376元/月)

 

他享有的保单利益:

 

尊贵身价金——为家庭保驾护航,财富代代相传

 

若不幸因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投保一年内,可得到13050元;因意外或投保一年后,可得到10万元+累积红利保额+终了红利,主附险同时终止。

 

健康护卫金——雪中送炭的急用钱

 

若不幸初次发生合同所指的35种重大疾病,投保一年内,可得到1606元,附加险终止,主险继续有效;因意外或投保一年后,可得到10万元,主附险同时终止,同时给付累积红利保额现金价值+终了红利。

 

癌症关爱金——加倍关爱的呵护金

 

若不幸在投保一年后初次发生合同所指的恶性肿瘤的,除拿到的上述健康护卫金之外,还可得到5万元。

 

无忧养老金——颐养天年,享天伦之乐

 

投保十年后,且王六郎须年满60周岁,他可选择将保单的现金价值部分或全部转换为养老年金。

 

特殊关爱——保险保障,解除后顾之忧

 

投保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因意外伤害身体全残,且年龄介于18周岁至60周岁,可免交主附险续期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投保须知

保险期间:终身


被保险人年龄:出生满30天-65周岁


交费期间:一次交清,5年、10年、20年、30年交

责任免除

主险的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之一身故或身体全残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⑴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⑵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⑶自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⑷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⑸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⑹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⑺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本公司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投保人因其发生上述第2-7项情形或被保险人对投保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导致投保人身故或身体全残的,本公司不予豁免保险费。

 

附加险的责任免除

 

1重大疾病保险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之一,发生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⑴.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⑵.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⑶.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⑷.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⑸.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⑹.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⑺.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⑻.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因职业行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除外)。

 

2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之一身故或身体全残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⑴.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⑵.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⑶.自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⑷.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⑸.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⑹.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⑺.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本公司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投保人因其发生上述第2-7项情形或被保险人对投保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导致投保人身故或身体全残的,本公司不予豁免保险费。

谁能保
0-65周岁
保哪些
主险-新华人寿祥瑞一生终身寿险(分红型)保哪些?
保什么
保多少
身故或全残
未满18周岁

已交保费+累积红利保额现金价值

(保单生效一年内因疾病导致的,按已交保费领取)

已满18周岁

基本保额+累积红利保额

(保单生效一年内因疾病导致的,按10%基本保额与已交保费之和领取)

投保人意外身故或全残豁免保险费

免交余期保费

(18至60周岁可免交)

 

附加险-新华人寿附加祥瑞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保哪些?
保什么
保多少
观察期内
观察期外
重大疾病
110%已交保费
基本保额+累积红利保额现金价值+终了红利

癌症特别关爱金

(可选责任)

不承担责任
50%基本保额

身故或身体全残

 

已交保费

(未满18周岁可领取)

投保人意外身故或全残豁免保险费

免交余期保费

(18至60周岁可免交)

注:此产品包含健康保障有一年观察期。

重大疾病保哪些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被保险人因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违法乱纪等行为、患先天性疾病、感染艾滋病病毒等、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祥瑞一生终身寿险(分红型)条款
附加祥瑞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多少钱

王先生30岁,为自己投保新华祥瑞一生终身保障计划,选择基本保额10万元,交费期间20年,年交保费4510元,保障至终身。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免费获取 3份保险方案
今日已有100人预约
同类产品推荐
推荐热文
更多 >
0592-3662001
Copyright © 2024 沃保网 闽ICP备08003619号
闽公安网备35020302000659号
联系客服
立即咨询
全站导航
推荐 保险头条 保险问答 计划书 险种测评 金融 保险产品 关于沃保
买保险
保险问吧 业界要闻
卖保险
保险资讯
沃保专区
金融知识 帮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