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专业防癌宽核保:根据癌症风险特点、客户需求提供专业防癌保障;核保相对简单,通过率高。
跟踪治疗护全程:根据癌症的“治疗周期”合理规划各项保障责任和保障额度,全面呵护整个治疗过程。
交费低廉保障高:只需小笔投入便可获得癌症治疗所需的高额保障,充分体现保险的保障功能。
保费豁免显真情:若交费期内确诊癌症,则免交续期保费,仍可持续享受保障利益。
保险责任
本产品保险责任分为一年内责任和一年后责任:
投保(或合同效力恢复)一年内确诊患癌症,给付所交保费和基本保险金额的10%之和,合同终止。
在此期间内身故,返还所交保费和年末现金价值的较大者,合同终止。
投保(或合同效力恢复)一年后,本产品保险责任如下:
保障项目 | 说明 |
---|---|
癌症放、化疗保险金 | 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一年后,由我们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患合同所指的癌症且因癌症在我们认可医院实际实施放、化疗治疗的,实际实施的放、化疗治疗,我们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癌症放、化疗保险金。 |
身故保险金 | 若突发急性病,并自该疾病发作之日起10 日内因该疾病或该疾病的并发症导致身故的,我们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
癌症住院津贴保险金 | 在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一年后,由我们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患合同所指的癌症且因癌症在我们认可医院住院治疗的,我们按确诊患癌症之日起的实际住院天数给付癌症住院津贴保险金。 |
肝脏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保险金 | 在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一年后,由我们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患本合同所指的癌症且因癌症在我们认可医院实际实施肝脏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的,我们对被保险人实际实施的每一次肝脏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十倍给付肝脏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保险金。 |
艾先生今年30周岁,是企业管理人员,工作压力较大,生活不规律,因工作原因经常饮酒应酬。张先生希望在
工作期间获得高额医疗保障,以降低经济上的大幅波动。他投保了康健吉顺定期防癌疾病保险,选择30年保险
期间(可以正好保障到60周岁退休)、30年交费,5万基本保额,年交保费1890元。
投保10年后,艾先生不幸在40岁时确诊中期肝癌,马上住院治疗,进行肝脏移植手术,术后予以化疗。经过全
力救治,艾先生的病情得到了控制。确诊癌症后艾先生即免交了续期保险费,当年获得的保险金如下:
在治疗过程中,艾先生当年住院60天,不仅可以用充足的住院津贴补贴医疗费用,购买营养品以增强免疫力,
还入住了高级特需病房。
6年后艾先生复查时发现癌细胞转移至肺部,不得不再次住院进行手术治疗,并予以化疗。这一年艾先生又得
到住院保险金2万元(假设住院40天),手术保险金5万元,放化疗保险金10万元。由于治疗及时,艾先生病
情得到了控制,挽回了生命。
(1)由于豁免保费条款,艾先生实际支付保险费10年×1890元=18900元。患病后艾先生不用再支付保险费
,累计获得了110万元的保险赔付。
小姑娘今年5周岁,活泼可爱,是一家人的掌上明珠。父母为其购买了康健吉顺定期防癌疾病保险,基本保额
5万, 20年交费,保障至60周岁,年交保费1720元.
小姑娘在11岁时不幸查出患了白血病,幸运的找到了合适的骨髓配型,经过化疗后进行骨髓移植手术(即造血干
细胞移植术),住院治疗120天后,病情得到了有效控制! 可以得到的保险金如下:
1、确诊保险金:25万元 (有了这笔钱,妈妈得以辞职全身心照顾孩子)
2、住院津贴:500元× 120天 = 6万(有了住院津贴, 不仅入住了环境更好的单间病房,还可用以支付日常医疗费)
造血干细胞移植术保险金:1次× 50万=50万元(该笔不仅完全支付了骨髓移植的费用,剩余部分还可以支付移植
术后高额的抗排异药费)
被保险人因下列1-4 项情形之一,患本合同所指的癌症或发生的癌症治疗行为,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
任:
被保险人因上述第1 项情形发生的癌症治疗行为,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本合同继续有效;被保险人因上述
第2、3、4 项情形患本合同所指的癌症或发生的癌症治疗行为,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
值。
被保险人因上述第5 项情形导致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将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被保险人因上述第6、7 项情形导致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将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保什么 | 保多少 | |
观察期内 | 观察期外 | |
癌症 |
基本保额×10%+已交保费 | 5倍基本保额 |
癌症住院补贴 | 不承担责任 | 实际住院天数×基本保额×1% |
癌症手术费用 | 不承担责任 | 基本保额 |
癌症放、化疗费用 | 不承担责任 | 2倍基本保额 |
肝脏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费用 | 不承担责任 | 10倍基本保额 |
豁免保费 | 不承担责任 | 免交余期保费 |
身故 | 已交保费或保单现金价值 |
注:此产品为健康产品有一年观察期
被保险人因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自伤、两年内自杀、犯罪、吸食毒品、酒驾、违法乱纪等行为;投保前已患癌症;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艾先生今年30周岁投保了康健吉顺定期防癌疾病保险,选择30年保险期间(可以正好保障到60周岁退休)、30年交费,5万基本保额,年交保费1890元。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