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非常理财6+1——收益稳
保险期间内至少享有6次年度分红,满期还有一笔终了分红,在享受专家理财便利的同时,还有可靠的收益值得期待。
联储保障2+1——保障高
1.1倍疾病身故保障;2倍意外身故保障,并可享受和存款余额挂钩的特色关怀。
责任保险
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按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二者之和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
疾病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疾病身故保险金为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
2.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疾病身故保险金=1.1×(基本保险金额+累积红利保险金额)
一般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详见条款)身故,本公司按以下二者之和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二者之和的二倍。
2.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日前六个月内在购买本保险产品的银行(含各个营业网点)的平均存款余额(详见释义)与五万元的较小者。
保障项目 | 说明 |
---|---|
满期生存保险金 |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二 者之和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疾病身故保险金 | 1.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给付疾病身故保险 金,其金额为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以下方式给付疾 病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疾病身故保险金=1.1×(基本保险金额+累积红利保险金额) |
意外身故保险金 |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本公司按以下二者之和给付意外伤害 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二者之和的二倍。 2.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日前六个月内在购买本保险产品的银行(含各个营业 网点)的平均存款余额与五万元的较小者。 |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之一身故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被保险人因从事本合同所附《高危职业表》中所列职业活动而遭受意外伤害的;
7.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8.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 1 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保什么 | 保多少 | |
满期生存金 | 基本保额+累积红利保额 | |
疾病身故 | 保单生效起1年内 | 已交保费 |
保单生效起1年后 | (基本保额+累积红利保额)×1.1 | |
意外身故 | (事故发生前6个月内购买本产品的银行的平均存款余额或5万元)+[(基本保额+累积红利保额)×2] |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从事高危职业等;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