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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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按被保险人身故 / 全残时间、年龄分档赔钱,规则清晰: 180 天内疾病导致:只赔实际交的保费,合同终止; 意外或 180 天后疾病导致: 18 岁前:赔 “已交保费” 或 “现金价值”,取多的; 18 岁后、交费期内:按已交保费 × 给付系数(18-40 岁 1.6 倍、41-60 岁 1.4 倍、61 岁 + 1.2 倍); 18 岁后、交费期结束:赔 “已交保费 × 系数”“现金价值”“基本保额 ×(1+1.75%)^(n-1)”(n 为保单年度),取最大的。 |
航空 / 列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被保险人 18-75 岁间,以乘客身份坐客运列车或民航班机,因意外身故 / 全残,除基础身故金外,再赔 1.5 倍基本保额(累计不超过 2000 万)。比如基本保额 20 万,意外身故能额外拿 30 万,交通出行保障更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