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1)未满18周岁,现价和已交保费取大值。 (2)已满18周岁且交费期满后首个保单周年日(不含)之前,现价和已交保费×比例取大值。 (3)已满18周岁且交费期满后首个保单周年日及之后,现价/已交保费×比例/年度有效保额,三者取大值。
比例:18周岁保单周年日及之后到41周岁保单周年日(不含)之前160%;41周岁保单周年日及之后到61周岁保单周年日(不含)之前140%,61周岁保单周年日及之后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