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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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年金 |
(1)保证返还账户价值终身领取 在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及其后每年(或每月)的对应日,如被保险人生存,按确定的每年(或每月)领取金额给付养老年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合同终止。 (2)固定期限(10、15或20年)领取 在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及其后每年(或每月)的对应日,如被保险人生存,按确定的每年(或每月)领取金额给付养老年金,直至固定领取期限届满,合同终止。 如被保险人在固定领取期限届满前身故,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一次性给付的金额为以下二者之较大者,本合同终止: ①固定领取期限内应给付的养老年金总额扣除累计已给付的养老年金后的余额; ②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的个人账户价值扣除累计已给付的养老年金后的余额。 固定领取期限内应给付的养老年金总额按如下公式计算: ①按年领取的,应给付的养老年金总额为固定领取期限年数(10、15或20)×每年领取金额; ②按月领取的,应给付的养老年金总额为固定领取期限年数(10、15或20)×12×每月领取金额。 |
身故保险金 |
被保险人于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不含)前身故,给付合同已交保险费与申请身故保险金时的个人账户价值二者之较大者,注销个人账户,合同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