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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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保险金 |
合同生效满五年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起至保险期间届满之前,每年给付首年保费x生存保险金给付比例
生存保险金给付比例:3年交为30%;5年交为50% |
满期生存金 |
保险期间届满给付基本保额合同终止 |
身故保险金 |
被保险人身故按以下两种方式给付: 合同生效满五年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不含)前,给付实际交纳的保险费,合同终止。
合同生效满五年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含)后,给付未领取的生存保险金和满期生存保险金之和,合同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