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安行无忧特点:
①给付身故保险金时,若之前有领取过伤残保险金的,需扣除,按剩余的给付身故金。
②同一保险事故导致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等级相同时,则按晋升一级理赔。
③同一保险事故导致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伤残等级不同时,则按严重的等级理赔保险金。
④不同时间发生的意外事故,导致的不同伤残,按比较严重的等级赔,但需扣除前一次理赔过的保险金,按剩余的赔。
⑤若被保人在180天内仍未结束治疗的,则按第180天的的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按相应的鉴定等级理赔,理赔金额以100%保额为限。
⑥被保人中途离开所乘交通工具至重新进入所乘交通工具期间,不承担保险责任。如果是交通工具自己中途停驶的,不是被保人主动要求中途下车的可以保。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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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 |
理赔金额=保险金额×伤残程度等级相对应的给付比例 |
意外身故保险金 |
按100%基本保额理赔 |
新华安行无忧投保须知:
承保年龄:与保险公司协定
保障期限:1年
交费方式:一次性交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