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人寿健康新享重大疾病保险特定:
1、终身保障,一生相伴
保险期间长至终身,保障范围涵盖190种疾病,提供陪伴一生的长久呵护。
2、轻中重疾,三级守护
40种轻度疾病,20种中度疾病,130种重度疾病,科学划分,三级守护。
3、实力惠客,9/19年交费
9年或19年交费,交费享实患,保障不打折。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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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症疾病保险金 |
包含40种轻症疾病,最高赔付6次。第一次赔付基本保险金额的20%;第二次赔付基本保险金额的25%;第三次至第六次,赔付基本保险金额的30%。 |
中症疾病保险金 |
包含20种中症疾病,最高赔付2次,每次赔付50%基本保额。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包含130种重大疾病,赔付100%保额。 |
身故保险金 |
18周岁前:给付已交保费;18周岁后:基本保额、现金价值、已交保费。 |
少儿特定疾病关爱保险金 |
保障15种少儿特定疾病,18岁之前确诊重大疾病,且属于保险合同指定的少儿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在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同时,给付基本保险金额,合同终止。 |
(可选)重度恶性肿瘤额外给付保险金 |
80岁之前,确诊重大疾病,且属于合同所指的恶性肿瘤-重度,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同时,额外给付给付50%保险金额。 |
(可选)特定看护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 |
保障15种特定看护疾病,18岁之后,确诊重大疾病,且属于合同所指的特定看护疾病(无论一种或者多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同时,额外给付给付50%保险金额。 |
投保年龄:男30天-56周岁;女30天-61周岁
缴费方式:9/19年交
保障期间:终身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之一发生合同所指的轻度疾病、中度疾病或重度疾病的,或因下列1-7项情形之一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自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主动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遭受意外伤害;
6、更多详情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