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财富两全保险(分红型)(停售)
个人
投保范围
0-60周岁
投保年龄
至80周岁
投保年限
中短期保障5年,包含满期金及分红金的领取,保障身故或意外身故
产品描述

产品特色:


享受分红 额外惊喜 

 

保单贷款 资金灵活 

 

保费返还 安心保障 

 

领取方式 灵活多样

保险责任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以下责任:

 

(1)生存保险金

自本主险合同生效后的第一个保险单周年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我们按本主险合同约定基本保险金额的百分之二十(20%)于保险单周年日给付生存保险金,该项给付每个保单年度一次,直至保险期满。

自本主险合同生效后的第十个保险单周年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我们除按照上述约定给付生存保险金外,还将按本主险合同约定基本保险金额的百分之十六(16%)于保险单周年日额外给付生存保险金,该项给付每十个保单年度一次,直至保险期满。

 

(2)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80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当天零时,我们无息返还本主险合同已交保险费,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3)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无息返还本主险合同已交保险费,若身故时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大于已交保险费,则以当时的现金价值作为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意外身故保险金 如果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起180 天内身故,我们除了按给付身故保险金外,再按合同约定的基 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额外保险金,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 如果生存至本主险合同期满日24 时,我们按照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若自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起180 天内因疾 病身故,我们无息退还已交保险费,合同终止。 自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起180 天后因疾病身故,我们按 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如果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起180 天内身故,我们按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除另有约 定外,合同终止。
保险案例

5周岁女性,投保《幸福财富两全保险(分红型)》,保至80周岁,5年交费,年交保险费30000元,基本保险金额13230元。

 

请点击附件查看利益演示图

 1.利益演示表.jpg

投保须知

保费要求:投保本险种每份投保单的最低保险费为10000元,10000元以上部分保险费应为1000元的整数倍;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主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蹦极、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7)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8)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具有受益权的受益人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谁能保
0-65周岁
保哪些
保什么 保多少
身故

基本保额

(保单生效含180天内因疾病导致的,领取已交保费)

意外身故 基本保额
满期金 基本保额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参加高风险运动等;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幸福财富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多少钱

5周岁女性,投保《幸福财富两全保险(分红型)》,保至80周岁,5年交费,年交保险费30000元,基本保险金额13230元。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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