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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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特种药品费用保险金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经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首次患本主险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 ——重度”,对于该被保险人的用药保证期限内治疗该“恶性肿瘤——重度”实际发生的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境内特种药品费用,本公司按照本主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计算方法给付境内特种药品费用保险金,但以该被保险人的境内特种药品费用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境内特种药品费用保险金达到该被保险人的境内特种药品费用保险金额时,本主险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
临床急需进口药品费用保险金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经认可医院或特定医疗机构 8的专科医生确诊首次患本主险合同约定 的“恶性肿瘤——重度”,对于该被保险人的用药保证期限内治疗该“恶性肿瘤——重度”实际发生的且同 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临床急需进口药品费用,本公司按照本主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计算方法给付临床急需进口 药品费用保险金,但以该被保险人的临床急需进口药品费用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临床急需进口药品费用保险金达到该被保险人的临床急需进口药品费用保险金额时,本主险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本项保险 责任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