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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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18周岁(不含)之前:赔现金价值与已交保费较大者; 18周岁(含)后-交费期满日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不含)之前: 赔现金价值、已交保费x给付比例,两者取最大者。 18周岁(含)后-交费期满日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含)之后:赔现金价值 基本保险金额x(1+3.8%)^(保单年度数-1)、已 交保费x给付比例,三者取最大者。 给付比例: 18-40周岁:160%;41-60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