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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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身故保险金 |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但若合同已有意外伤残保险金给付,则需扣除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 |
意外伤残保险金 |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造成《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 所列伤残的,依照该伤残在《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中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乘以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计算并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治疗仍未结束,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评定,据此计算并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