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 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险期限: 1年
缴费方式: 与保险公司约定
| 保障项目 | 说明 |
|---|---|
| 意外身故保险金 |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2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保险公司按主险合同约定的该被保险人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但若主险合同对该被保险人已有意外伤残保险金给付,则需扣除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主险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
| 意外伤残保险金 |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该意外伤害造成《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3所列伤残的,保险公司依照该伤残在《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中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乘以主险合同约定的该被保险人的基本保险金额计算并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如果该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治疗仍未结束,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评定,据此计算并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
幸福人寿推出2022年新品团体意外险——幸福(2022)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提供团体意外身故、伤残保障。
特定团体中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学习、劳动或生活的成员,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被保险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经保险公司审核同意,也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经被保险人同意,对特定团体成员有保险利益的投保人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本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