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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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身故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身故,且身故时未满 18 周岁,按以下两项金额的较高者给付一般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一) 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二) 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累计已交纳的保险费(不计利息)。 若被保险人身故,且身故时已满 18 周岁,我们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一般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意外身故额外保险金 |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且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 18 周岁但未满 71 周岁的,根据本合同约定的一般身故保险金责任给付一般身故保险金后,还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15%给付意外身故额外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