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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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后因非意外伤害原因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以下两项金额的较高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2)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累计已交纳的保险费(不计利息)乘以按确定的给付比例。 给付比例:0-17周岁100%;18-40周岁160%;41-60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120%。 |
满期生存保险金 |
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期满,保险公司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