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本合同的保险责任分为基本责任和可选责任。您在投保时可只投保基本责任,也可在投保基本责任的同时加投可选责任,本合同的保险责任在保险单上载明。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自被保险人每次出境前往目的地国家(或地区)时开始,至被保险人从目的地国家(或地区)进入中国境内时止,如被保险人在境外(本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国家或地区)由于意外伤害或发生本合同所指的突发性疾病(需紧急救援的,本公司提供24小时救援热线电话服务,并通过授权的专业救援机构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基本责任:
住院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发生本合同所指的突发性疾病住院治疗,本公司将通过专业救援机构承担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90日内持续治疗至被保险人病况稳定可以被转运回国时的住院医疗费用,每一保险事故中发生的人民币500元以下(含500元)的住院医疗费用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发生本合同所指的突发性疾病导致住院治疗,且被保险人为未满12周岁的儿童,本公司在其住院治疗时将通过专业救援机构承担与其同行的一位家长陪同住院的住宿费用。若该医院无陪住设施,本公司将通过专业救援机构安排该家长入住附近酒店,累计入住日数以5晚为限,每晚住宿费用以人民币800元为限。 元为限。 本公司通过专业救援机构支付的住院医疗费用须符合以下条件: 1.本公司通过专业救援机构承担住院费用的前提条件是被保险人因病情的需要已住院治疗连续超过36小时。 2. 本公司通过专业救援机构承担病人的医院病房房费和专业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以下简称“授权医生”)认为病人住院所需的全部治疗设施、治疗和医护人员费用,其中包括内科、外科、麻醉科会诊、检查、理疗和药品的费用。 如被保险人所发生的本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已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其他商业医疗保险保障计划或其他任何途径获得补偿或赔偿,本公司通过专业救援机构仅对剩余部分按上述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本公司通过专业救援机构一次或者累计承担的住院医疗费用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住院医疗保险金额时,本公司对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超过保险金额的费用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二、可选责任:
紧急门诊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发生本合同所指的突发性疾病而接受紧急医疗会诊及必要的医疗检查和治疗,本公司通过专业救援机构承担被保险人的紧急门诊医疗费用,包括:医生诊费、专家诊费、会诊费、化验费、药品费用、X线费、CT费、留院观察费及其他合理的医疗费用;不包括:理疗费用、按摩费、针灸费、违反当地国家法令的药品、美容费、妊娠及其相关的费用。每一保险事故中发生的人民币600元以下(含600元)的紧急门诊医疗费用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如被保险人所发生的本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紧急门诊医疗费用,已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其他商业医疗保险保障计划或其他任何途径获得补偿或赔偿,本公司通过专业救援机构仅对剩余部分按上述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本公司通过专业救援机构承担的每一保险事故的紧急门诊医疗费用达到本合同约定的紧急门诊医疗保险金额时,超过保险金额的费用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紧急牙科门诊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发生本合同所指的突发性疾病而接受紧急牙科门诊治疗的,本公司通过专业救援机构承担被保险人的紧急牙科门诊医疗费用,不包括牙齿保健及康复治疗、与被保险人原牙病史有关的费用、非紧急牙科诊治、事先预约的牙科诊治,以及安装托牙、假牙的牙科门诊费用。每一保险事故中发生的人民币600元以下(含600元)的紧急牙科门诊医疗费用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本公司通过专业救援机构承担的每一保险事故的紧急牙科门诊医疗费用达到本合同约定的紧急牙科门诊医疗保险金额时,超过保险金额的费用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如被保险人发生的上述费用的计量单位是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本公司通过专业救援机构按实际医疗费用发生时(即保险金申请时提供的费用结算明细表载明的时间)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后给付。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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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保险金 | 若因遭受意外伤害或发生合同所指的突发性疾病住院治疗,我们将通 过专业救援机构承担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 90 日内持续治疗至病况稳定可 以被转运回国时的住院医疗费用,每一保险事故中发生的人民币 500 元以下(含 500 元)的住院医疗费用自行承担。 |
紧急门诊医疗保险金 | 因遭受意外伤害或发生合同所指的突发性疾病而接受紧急医疗会诊 及必要的医疗检查和治疗,我们通过专业救援机构承担被保险人的紧急门诊医疗费 用。 |
紧急牙科门诊医疗保险金 | 若因遭受意外伤害或发生合同所指的突发性疾病而接受紧急牙科门诊 治疗的,我们通过专业救援机构承担紧急牙科门诊医疗费用。 |
救援服务 |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自每次出境前往目的地国家(或地区)时开始, 至从目的地国家(或地区)进入中国境内时止,如果在境外于意外伤害或发生合同所指的突发性疾病需紧急 救援的,我们提供 24 小时救援热线电话服务。 |
保险期间
本合同保险期间由您与本公司约定,最长为一年,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一、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合同所列保险责任及援助服务的,本公司和专业救援机构不承担本条款保险责任及本条款救援服务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杀,但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殴斗、醉酒、故意自伤及服用、吸食、注射毒品、滥用兴奋剂等由被保险人主观原因造成的后果;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 被保险人参与专业的或有组织的体育活动,如从事潜水、滑水、滑雪、跳伞、攀岩登山运动、蹦极、驾驶滑翔机、探险、武术比赛、摔跤、柔道、拳击、特技表演、洞穴探险、赛马或机动车船竞赛、表演等高风险运动,或搭乘或驾驶有固定航线的付费民用商业航空班机以外的飞行器具;
7. 参与专业性、竞赛性体育项目,或为竞赛性体育项目而进行的训练;
8.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9. 被保险人在其国籍所在地或香港人士在香港地区、澳门人士在澳门地区、台湾人士在台湾地区遭受意外伤害或发生本合同所指的突发性疾病;
10. 被保险人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的行为,及因未遵医嘱引起的任何后果;
11. 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药物过敏或其它医疗所致事故;
12. 被保险人在任何军队、警察部队、民兵或准军事组织中服役、执行任务或受训期间(无论身体伤害是否在被保险人休假或未穿制服期间发生);
13. 被保险人参与任何水、陆、空交通工具的竞赛,或作为职业运动员参与任何体育竞赛;
14. 被保险人在(但不限于)建筑工地、矿场、油田或者石油及化学工业现场等地进行职业活动发生事故;
15. 被保险人之前已存在的病症,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性病或与性病有关的疾病,被保险人患精神病或精神分裂,被保险人患需要隔离或检疫的传染性疾病;
16. 怀孕(含宫外孕)、分娩、流产、不孕症,不育症,避孕、节育或绝育手术,变性手术,人体试验,人工生殖或前述任一原因引起的并发症;
17. 被保险人患有艾滋病(详见释义)或者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期间,定期或者长期做透析的慢性或者晚期肾功能衰竭;
18. 被保险人装配假眼、假牙、假肢或购买残疾用具;
19. 任何获取移植器官或者捐献器官所产生的费用,任何精神的、心理障碍的治疗,所有有关美容手术的一切费用;
20. 一般性体格检查、健康检查、疗养或康复治疗、心理治疗、精神治疗、心理障碍治疗、戒酒或戒毒治疗、预防性治疗或疫苗注射;
21. 常规、预防性、检查性、疗养性住院及聘用特别看护或私家看护的费用;
22. 搜寻和营救行动造成的费用、非因专业救援机构的介入但必需产生之正常费用、无原始收据的费用;
23. 本合同提供的服务在实施过程中因非专业救援机构原因而造成的损失,或者在服务当中因非专业救援机构延误造成的损失;
24. 任何非紧急性住院或者已做住院安排,但专业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认为可以等到被保险人返回中国境内后再进行的住院;专业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认为可待被保险人返回中国境内进行的非紧急治疗请求;
25. 未经专业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事先同意的转运、救护和治疗所导致费用,违反医生建议而引起的任何后果。
26. 如果被保险人不能遵守专业救援机构所决定的援助程序,专业救援机构将解除本合同中所规定的境外救援责任,并停止所有的援助服务,不承担任何由于不遵守专业救援机构的意见和没有征得专业救援机构同意而产生的费用。专业救援机构将发电报或者电传通知被保险人、与其同行的家属或者旅伴。若被保险人或家属拒绝专业救援机构所建议的救护程序,专业救援机构将书面告知被保险人或家属不承担因此而带来的任何后果;
27. 若为从中获益而进行骗赔或者采取任何欺骗的手段,专业救援机构不承担保险责任。另外,被保险人还应向专业救援机构偿还因此而获得的款项。
二、不承担保险责任的国家和地区 本公司和专业救援机构不承担保险责任和援助服务的国家和地区在本公司网站公布并定期更新。
保什么 | 保多少 | |
住院医疗 | 实际费用-已获得其他渠道补偿-500 | |
可选 | 紧急门诊医疗 | 实际费用-已获得其他渠道补偿-600 |
紧急牙科门诊医疗 | 实际费用-600 |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自杀、吸食毒品、酒驾、参加高风险运动、专业性体育项目等;未遵医嘱等;因整容手术、药物过敏等导致的事故;参与任何水、陆、空交通工具的竞赛等;在建筑工地、矿场、油田等发生事故;投保前已患遗传性疾病等;分娩、流产、不孕症等;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装配假眼、假牙、假肢等;任何精神的、心理障碍的治疗等;健康检查、疗养或康复治疗等;在任何军队、警察部队、民兵或准军事组织中服役等;在其国籍所在地或香港人士在香港地区、澳门人士在澳门地区、台湾人士在台湾地区遭受意外伤害或发生本合同所指的突发性疾病;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