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人寿吉祥保(臻享)终身寿险
个人
投保范围
0-70周岁
投保年龄
终身
投保年限
天安人寿吉祥保(臻享)终身寿险属于人寿保障产品,提供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保障。
投保须知

天安人寿吉祥保(臻享)终身寿险投保规则:

投保年龄:出生满 28 天至 70 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交费方式:由您和保险公司约定

交费期间:由您和保险公司约定

等待期:无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

a.若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时处于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之前(不含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按以下二者之较大者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1)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2)身故或身体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b.若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时处于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后,且至交费期满日之前(不含交费期满日),按以下二者之较大者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1)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给付比例;

(2)身故或身体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c.若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时处于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后,且交费期满日之后,按以下三者之较大者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1)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给付比例;

(2)身故或身体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3)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或身体全残时所处保单年度的给付系数。合同第一个保单年度内,当年度的给付系数为100%;从第二个保单年度起,当年度的给付系数等于上一个保单年度的给付系数× (1+3.0%)

给付比例:18 周岁-41 周岁:160% ;41 周岁-61 周岁: 140% ;61 周岁后 ,120%

投保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费豁免

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且投保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时年龄介于18周岁至 60周岁之间,可免交自投保人身故或被确定身体全残之日起的续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内变更的,变更后的投保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公司不予豁免保险费。

产品描述

天安人寿吉祥保(臻享)终身寿险产品特点:

1、投保年龄范围广,支持出生满 28 天至 70 周岁人群投保。

2、提供终身保障,提供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

3、自带投保人保费豁免。

4、支持保单质押贷款和减保,资金流动灵活

免费获取 3份保险方案
今日已有133人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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