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甜蜜蜜”糖尿病保险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18-60周岁
保障期限:与保险公司约定
缴费期限:与保险公司约定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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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严重并发疾病保险金 |
自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180日内,被保险人首次发生符合合同约定的糖尿病严重并发疾病(无论一种或者多种),并经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的专科医生明确诊断,保险公司按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的该被保险人对应的保险费,给付糖尿病严重并发疾病保险金,同时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自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180日后,被保险人首次发生符合合同约定的糖尿病严重并发疾病(无论一种或者多种),并经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的专科医生明确诊断,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糖尿病严重并发疾病保险金,同时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
身故保险金 |
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按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的该被保险人对应的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