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盛世团体特定疾病特定医疗保险(B款)属于团体医疗保障产品,提供特定疾病医疗费用、特定医疗器械费用保障。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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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疾病医疗费用保险金 |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发生疾病或遭受意外事故,经医院确诊必须住院治疗的,对于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且延续至合同满期日后90日内的住院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经当地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后的剩余部分,保险公司承担住院医疗费用给付责任。
在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住院治疗,保险公司均按上述约定承担住院医疗费用给付责任。 |
特定医疗器械费用保险金 |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发生疾病或遭受意外事故,且经保险公司指定医生诊断其需使用合同约定的药品目录中药品,对于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在保险公司指定的医院或药店实际支出的特定药品费用,经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结算后的剩余部分,保险公司承担特定药品医疗费用给付责任。药品目录中药品涉及慈善援助的,应当按照慈善机构援助方案执行,由慈善机构援助的药品费用不纳入特定药品医疗费用给付范围。 |
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障期限:1年
缴费方式: 与保险公司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