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符合投保年龄者
保险期间:1年
保证续保期间:3年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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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医疗保险金 |
因意外事故或在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它原因,确诊罹患合同约定的120种特定疾病以外的疾病且必须接受相关治疗的,我们对被保险人发生的符合通常惯例的且医学必需的下列医疗费用,依照合同的约定赔付一般医疗保险金: |
特定疾病医疗保险金 |
因遭受意外或在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它原因,初次确诊罹患合同约定的120种特定疾病且必须接受相关治疗的,对发生的符合通常惯例的且医学必需的下列医疗费用,依照合同的约定赔付特定疾病医疗保险金: |
特定疾病住院津贴保险金 |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事故之外的其它原因,在医院经专科医生初次确诊罹患合同约定的120种特定疾病且必须接受住院治疗的,我们按照被保险人每次住院的实际住院天数乘以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住院津贴日额给付特定疾病住院津贴保险金,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特定疾病住院津贴保险金=每次实际住院天数×特定疾病住院津贴日额
合同的特定疾病住院津贴日额为100元,特定疾病住院津贴最高给付日数为180天。 |
恶性肿瘤院外特定药品费用保险金 |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在医院经专科医生初次确诊罹患合同所附特定疾病清单定义的“恶性肿瘤——重度”或“恶性肿瘤——轻度”(以下简称“恶性肿瘤”)且必须接受相关治疗的,我们对被保险人因治疗该恶性肿瘤所发生的符合通常惯例的且医学必需的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院外特定药品费用,依照合同的约定赔付恶性肿瘤院外特定药品费用保险金: 赔付院外特定药品费用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该特定药品须由医院专科医生开具处方、且为被保险人当前医学必需的药品; (2)每次特定药品处方仅限治疗保险期间内且在等待期后初次确诊的恶性肿瘤; (3)每次的特定药品处方剂量不超过一个月; (4)特定药品须属于合同所附药品保障范围中的药品,并以处方开具时我们公布的药品清单为准;
(5)被保险人购买特定药品须在我们指定药店、且须符合合同“保险金申请”中“恶性肿瘤院外特定药品费用保险金申请”的约定。 |
太平盛世医疗保险(互联网)优点:
1、保证续保期间3年
太平盛世医疗保险(互联网)作为一款可保证续保3年的百万医疗险产品,保证续保期间内产品停售也可续保。
2、保障全方位
太平盛世医疗保险(互联网)的保障覆盖了一般医疗、特定疾病、重疾住院津贴、恶性肿瘤院外特定药品费用等,保证续险期内的保险金总给付额度高达400万,完全不用担心患病后带来的经济压力,让治疗更安心。
3、津贴充足
太平盛世医疗保险(互联网)的特定疾病住院每天100元,最多给付180天,累计可得最多18000元,即便因为患病入院治疗,也不用担心误工带来的经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