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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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伤残 |
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的,赔付基本保险金额为意外身故保险金。 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造成《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所列伤残条目,赔付基本保险金额乘以给付比例为残疾保险金。 如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 180 日时治疗仍未结束,按第 180 日时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并据此给付一般意外残疾保险金。 |
可选保障责任 |
可选保障(交通出行意外身故或残疾保险金) 可选保障(燃气意外身故或残疾保险金) 可选保障(意外骨折保险金) 可选保障(意外住院补贴保险金) 可选保障(意外重症监护补贴保险金) 可选保障(意外住院医疗保险金) 可选保障(意外门(急)诊医疗保险金) 可选保障(救护车出车费用保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