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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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疾病保险金 |
被保人在合同生效满30天后,首次确诊合同约定的70种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都会按100%基本保额理赔,赔完合同终止。 |
功能损伤疾病保险金 |
被保人在合同生效满30天后,首次确诊合同约定的4种功能损伤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都会按100%基本保额理赔,赔完合同终止。 备注:功能损伤疾病包含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功能损伤疾病、胸腹脏器功能损伤疾病、肢体运动功能损伤疾病、五官功能损伤疾病。 |
住院津贴保险金 |
被保人因意外、或者在合同生效满30天后因该疾病,接受特定手术治疗或者在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且连续住院≥7天的,保险公司会按约定提供住院津贴,累计可补贴30%基本保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