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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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或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 (1)被保险人未满18周岁的,保险公司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①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 ②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2)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保险公司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9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