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机器损坏险主要承保被保险机器设备因设计、制造或安装错误、铸造和原材料缺陷、 工人、技术人员操作错误
、缺乏经验、技术不善、疏忽、过失、恶意行为、 离心力引起的断裂、 超负荷、超电压、碰线、电弧、漏电
、短路、大气放电、感应电及其他电气原因引起的物质损失。
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因下列原因引起或构成突然的、不可预料的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
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
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保险期间
(二)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已经知道或应该知道的保险机器及其附属设备在本保险开始前已经存在的缺点或缺陷;
(六)机器设备运行必然引起的后果,如自然磨损、氧化、腐蚀、锈蚀、孔蚀、锅垢等物理性变化或化学反应;
下列损失、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二)各种传送带、缆绳、金属线、链条、轮胎、可调换或替代的钻头、钻杆、刀具、印刷滚筒、套筒、活动
管道、玻璃、磁、陶及钢筛、网筛、毛毡制品、一切操作中的媒介物(如润滑油、燃料、催化剂等) 及其他各种
易损、易耗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