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升值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在每一个连续的12个月内,本保险单项下的被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允许按照 %的比例升值,某一时点的升值比例根据 %乘以升值期间的天数占12个月的比例计算。
保险单生效后每12个月,被保险人应该通知保险人:
1)在即将来临的下一个12个月起始时的保险金额;
2)所需要的即将来临的下一个12个月期间内的升值比例。在被保险人未能通知的情况下,本附加险的规定将继续适用上述所列明的比例。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详细内容见保险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