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招牌及装饰物责任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单扩展承保由于被保险人拥有、维护或使用位于 ,处在或不处在被保险人场所内
的霓虹或广告招牌及装饰物造成第三者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时,列明的被保险人应负的赔偿责任,但以下列
规定为条件:
(一)如果任何霓虹或广告招牌及装饰物正处在列明被保险人或代表其进行的安装、维修或修理过程中,则
本保险不适用;
(二)列明被保险人应克尽职责使霓虹或广告招牌及装饰物处于良好状态,任何缺陷一经发现,列明的被保
险人应立即予以修复,同时视情况需要采取额外防护措施以预防事故发生;
(三)在合理和可行的情况下,非经保险人同意,意外事故发生后,在给予保险人进行检查的机会之前,不
得对上述霓虹或广告招牌及装饰物进行变更或修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