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建/构筑物开裂责任
被保险人建造本保险单承保之工程,因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而造成的第三方建/构筑物的“倾斜、开
裂”,依法应负赔偿责任而受到索赔时,除下列责任免除以外,保险人对被保险人负赔偿责任。
本条款项下责任免除:
1. 拆除中之建/构筑物,倾朽坏或无人居住或使用之建/构筑物,已申请重建或改建或于六个月内重建或改建之建/构筑物,或保险单所保工程施工前已为建筑主管机关通知为危险建/构筑物之损失;
2. 被保险人为防止临近建/构筑物倾斜、开裂以及原倾斜、开裂程度扩大或倒塌所采取之安全改进加强措施所需费用,但损失发生后产生的该类费用除外;
3. 任何间接损失,包括建/构筑物贬值、不能使用、营业或租金收入的减少等;
4. 道路、花木、园林、围墙及建/构筑物外地面、水沟、管线设施之损失;
5. 家具、衣物、器具、设备或任何其他动产的损失;
6. 本保险生效前已经存在的倾斜、开裂;
7. 已经为政府机关公告征收之建/构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