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设施特别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在其他规定以保险单条款、责任免除、条件及其批单为准的同时,保险人同意承保被保险工程建设中所包括的临时设施,临时设施按照以下标准赔偿:
1)对于临时设施建造中按实际价值计算的部分标的,按原有价值赔偿。但临时设施直接损失以工程施工中标合同工程量总汇中相应章节的工程量清单明细表所对应的各细目金额为限;
2)对于临时设施建造中使用的周转材料和机具部分标的,按临时设施建造过程中该部分内容摊销进入临时设施的费用赔偿。但对于该部分标的赔偿最高不超过原值的 %;
3)对于任何价值低于 的低值易耗品,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4)对于罩棚(罩棚包括用芦苇、稻草、竹蓬、油毛毡、纸板、塑料布等材料为屋顶或外墙的简陋临时建筑物)以及堆放在露天或罩棚下的保险标的,由于遭受风、霜、严寒、雨、洪水、冰雹、尘土引起的损失,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本保险单所承保的临时设施为工程合同明细清单所列明的临时设施项目。工程合同明细清单中未列明的临时设施不在本保险单承保范围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
累计赔偿限额: ;
每次事故免赔额: 。
(具体内容请查看详细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