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变更告知
兹经双方同意,本条款特别约定,在被保险工程施工过程中,凡发生重大设计变更或施工方案的调整(包括
工期调整),被保险人必须在发生变更之日起7日内书面告知保险人,并提供相关技术、经济资料,保险人
对于可能影响风险性质和状况的实质性变更有权酌情调整保险单条件。
上述重大设计变更或施工方案调整是指涉及工程基础、主体结构的重大调整,或指对工程造价、工期有较大
影响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