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坑道、临时或永久地下建筑安装工程特别
兹经双方同意,保险人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一)改变施工方法或地质条件不可预见的变化或地质障碍所增加的费用;
(二)为改善或稳定地质条件,或封闭入水口而采取的必要措施所发生的费用,但为修复受损保险财产所必须采取的措施不在此限;
(三)清除挖掘物,或者清除超挖物及由此产生的回填费用;
(四)排水费用,但为修复受损保险财产所必须采取的排水措施所发生的费用不在此限;
(五)使用备用设施本可以避免的排水系统损坏;
(六)放弃或恢复隧道挖掘设备;
(七)为挖掘进行支撑或加固地面所需的膨润土等任何媒介物。
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应赔偿金额以将保险财产恢复至受损前技术标准所规定的费用为限,但不超过损失发生区域原挖掘费用的百分之(%)。